1.招標條件
寧波市江東地稅征管中心大樓工程項目已由寧波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甬發(fā)改審批函〔2010〕108號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寧波市財政稅務局,建設資金來源:自籌。本項目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代建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寧波市江東區(qū)通途路以南、滄海路東側,建設規(guī)模為:約11000平方米。本次招標范圍:根據(jù)經(jīng)批準的立項文件對項目自施工圖審查至竣工驗收、項目決算、產權辦理、資產移交、資料歸檔等實行代建管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經(jīng)浙江省省政府或寧波市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具有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資格的單位,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代建能力。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 8 月 11 日至2010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和IC卡,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號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4.3已經(jīng)報名的單位需重新報名,但無須重新購買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 8 月 31 日09時00分,地點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波市江東區(qū)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東區(qū)1幢國際商務13樓,具體房間詳見指示牌)。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www.bidding.gov.cn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寧波市財政稅務局
地 址: 寧波市海曙區(qū)
郵 編: 315000
聯(lián)系人: 金同夫
電 話: 0574-87334368
傳 真: 0574-87338402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 寧波中建投資服務公司
地 址: 寧波市廣濟街19號
郵 編: 315040
聯(lián) 系 人: 張 民
電 話: 0574- 87172856
傳 真: 0574-87295735
電子郵件: asia3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