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和縣人民法院霞寨法庭施工項目已由平和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平發(fā)改批[2010]115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平和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為中央配套資金及縣財政撥款,招標人為平和縣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平和縣霞寨鎮(zhèn)環(huán)城路寅賓村地段
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1190.99平方米,投資約人民幣250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施工圖所包含的內容。詳見招標人所提供的施工圖紙、有關設計更改通知、答疑紀要、工程發(fā)包價及編制說明;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200 個日歷天;
2.5.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經年檢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不低于二級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都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本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工程招標人下降幅度K值為: 15.1% 。
3.5.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
3.6. 中標后,若投標人非本市企業(yè)應在簽訂施工合同前辦理有效的《駐漳建筑業(yè)企業(yè)備案登記證明書》。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 3月 1 日至 2011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四樓)或福建省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漳州市水仙大道悅港新村4幢2層)處辦理招標資料事宜;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qū)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6. 投標保證金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1年 3 月 11日17時00分前(含);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轉賬或電匯;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 叁 萬元整。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1年 3 月 14 日 上午 10 時 00 分,提交地點為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標采購網(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網站上發(fā)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和縣人民法院
地 址:平和縣小溪鎮(zhèn)琯溪149號 郵編:363700
聯系人:楊先生 電話:0596-5219659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道悅港新村4幢2層 郵編:363000
電話:0596-7097696 傳真:0596—6378886
聯系人: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