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受使用單位委托,對下列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請對本采購信息感興趣的并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點擊注冊)的,按照以下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資料:
一、采購項目需求:
1、采購項目名稱:上海市干部保健事務中心VIP醫(yī)療保障急救車移動視頻系統(tǒng)
2、技術要求:
詳見公告結尾處附件。
3、數量:1
4、其他要求:
本次采購不接受整體由進口產品所組成的信息系統(tǒng)。
付款方式:若合同金額小于100萬,則為驗收后一次性付款;若大于100萬,則為預付款30%(需等額保函);交貨付款50%;最終驗收付款20%;
5、上述技術要求和其他要求,僅作為供應商編制響應資料和參加談判時之參考。通過談判,最終確定符合采購需求的技術指標及相關要求。
二、交付方式:
賣方根據買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圍內)使用單位名稱、地址以及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數量和時間等,按時交付。
三、 提供資料和截止時間:
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請于2010年09月29日(星期三)13:3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提供下列響應資料:
1、法人授權書(格式見附件1)
2、初次商務報價一覽表(含總價、交貨期、質保期等); 3、初次商務報價明細表(含品牌、型號、原產地、數量、單價、總價、交貨期、質保期等,報價形式為上海最終交貨地完稅人民幣價格); 4、相關產品的詳細配置、技術偏離表、技術性能介紹; 5、單位資格文件(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本項目要求的各類資質文件)復印件; 6、單位商務資料(聯系人、手機號碼、電話、傳真、經營地址等); 7、所有響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加蓋單位公章后方為有效。
四、談判通知:
請各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于2010年09月29日(星期三)13:30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417會議室出席通知會議。如果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多于三家的,將根據談判小組依照規(guī)定確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供應商談判名單,通知其參加談判和談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關事項;三家及以下的,將通知所有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和談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關事項。通知會議結束后,即進行談判。
未收到通知的供應商不再參加本次項目的談判。
五、組織談判
本次談判,將根據談判小組的安排和要求進行。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事先做好時間安排和談判準備,根據通知的安排,攜帶有關談判資料準時參加談判。談判結束后,供應商應根據談判中確定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一次最終報價(格式見附件2),并將報價文件密封交談判小組。
六、評審
所有談判和最終報價結束后,由談判小組打開密封的報價文件,對合格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在滿足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列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購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目錄》的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報價(格式見附件3)不高于非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當次報價的最低報價10%的,確定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國家和上海市規(guī)定政府采購應當優(yōu)先采購的產品和服務,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優(yōu)先采購。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規(guī)定,項目采購金額在2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從已登記進入中小企業(yè)供應商子庫的中小企業(yè)進行采購。無法從中小企業(yè)采購的,大企業(yè)可以參加采購活動。
七、采購結果通知:
采購結果將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發(fā)布采購結果公告,通知所有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聯系地址:上海市陸家浜路1054號4樓
聯系電話:021-63775036
傳真電話:63186094
聯 系 人:許殷泰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