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北京市育才學校筆記本電腦采購
2.項目編號:XWGP—2011—GK—28
3.招標范圍及形式:國內公開招標。
4、委托單位:北京市育才學校
5.集中采購機構全稱:北京市宣武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6.招標貨物名稱和數量:北京市育才學校筆記本電腦采購 50臺
具體內容、數量、貨物清單及技術規(guī)范、詳見招標文件
注:共一包貨物進行投標,不分包,不得將一包中的內容拆開投標
7.投標保證金:投標總價的2%
8.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標書成本制作費)(不郵購)
9.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時間:
10.招標時間:
11.招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1年 11 月 15日下午1:30分(北京時間),地點:北京市宣武政府采購中心(北京市西城區(qū)鴨子橋路41-1號318室)
12.招標說明: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13.投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
1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及其聯(lián)合體。
13.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3具有投標貨物的供應能力、能滿足合同規(guī)定的配送和服務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專業(yè)技術能力。
13.4投標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3.5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辦法,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3.6筆記本電腦” 必須進入《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十期)),并提供節(jié)能清單復印件。
13.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4.評標方法和標準:本次評標采取綜合評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15.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與北京市宣武政府采購中心聯(lián)系(技術方面的詢問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
16.北京市宣武政府采購中心聯(lián)系人:王祖軍
電 話:(010)63132358
傳 真:(010)63132359
郵政編碼: 100055
北京市宣武區(qū)政府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