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政府采購中心接收委托,就安陽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jiān)督指揮中心采購數字化城市建設信息采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為保證采購文件的公平、公正,現就投標人的資格、采購項目的技術要求誠征潛在供應商的意見,公告內容如下:
1、采購項目:數字化城市建設信息采集項目
2、擬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3、公告時間:
4、潛在供應商如有異議,請于
5、地址:安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樓A0446房間(安陽市文峰路559號安陽市市民之家)
6、聯系人:郭朝冉
聯系電話:0372-3387742 傳真電話:0372-3387738
網址:安陽市政府采購網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河南省政府采購網 http://www.hngp.gov.cn
安陽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anyang.gov.cn/
安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
7、征詢意見內容:
一、投標人資格 (須同時滿足):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的規(guī)定;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法人。
二、采購項目技術要求:
一、基本技術要求
一、 技術規(guī)范
安陽市數字城管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是本著信息采集“群專結合”、“政府花錢買服務”和“養(yǎng)事不養(yǎng)人”的原則,將單元網格范圍內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社會具有信息采集能力、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服務、勞動合作交流、職業(yè)培訓等人力資源項目的管理和服務能力的公司或事業(yè)法人單位,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標準、巡查監(jiān)管要求,根據部件、事件多少綜合考慮,并以一定量的網格數作為基本單位,進行定時、全覆蓋、公正、及時的監(jiān)管和有效信息數據采集、準確傳輸以及核查、核實等,保證問題的及時發(fā)現和全面處置。
二、 總體目標
安陽市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的總目標是:依托空間信息技術、工作流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無限通信技術等先進技術手段,實現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的數字化、網絡化和空間可視化,創(chuàng)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學完善的監(jiān)督評價體系,并實現政府信息化建設和相關資源的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構建和諧社會,提升城市品味。
三、 本次項目建設內容
安陽市數字城管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是本著信息采集“群專結合”和“政府花錢買服務”、“養(yǎng)事不養(yǎng)人”的原則,將單元網格范圍內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社會具有信息采集、且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法人單位,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標準、巡查監(jiān)管要求,根據部件、事件多少,綜合考慮,并以一定量的網格數作為基本單位,進行定時、全覆蓋、公正、及時的監(jiān)管和有效信息數據采集、準確傳輸以及核查、核實,保證問題的及時發(fā)現和全面處置。
四、 項目內容、范圍
(1)內容:依據相關城市管理標準,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負責對城市事件動態(tài)問題及部件完好、變更信息的限時采集;對熱線投訴和社區(qū)聯系站等途徑反饋問題進行核查;對所發(fā)現問題結案前進行核實。
(2)范圍:以區(qū)為單位,項目覆蓋區(qū)域為安陽市數字化城市管理一期覆蓋范圍。
(3)安陽市標項:安陽市信息采集面積共110平方公里,包括32個街道,136個社區(qū),一期信息采集面積50余平方公里,劃分了約6168個單元網格,2500個工作網格。
(4)項目實施時間:365天,具體實施開始時間以采購人的書面通知為準。一年期滿后,由使用單位對中標單位的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使用單位與中標單位繼續(xù)簽定使用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由使用單位向采購單位提出招標申請,重新面向社會進行招標。
五、項目定量、報價和相關要求
(1)信息采集時間要求:由使用單位依據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和季節(jié)不同進行確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原則不休息。中標單位應合理安排工作人員及工作時間,使之符合勞動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
(2)部件是指城市市政管理區(qū)域內的各項設施,包括公用設施類、道路交通類、市容環(huán)境類、園林綠化類、房屋土地類等市政項目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
(3)部件信息包括部件丟失、損壞、維護等問題上報、核實和核查的信息,以及部件普查中丟漏,部件普查后發(fā)生增加、更新等變化的部件信息。
(4)城市管理部件分類按照城市管理功能體系劃分;大類分類包括:公用設施、道路交通、市容環(huán)境、園林綠化、房屋土地、其它設施和擴展部件。
(5)事件指人為或自然因素導致城市市容環(huán)境和環(huán)境秩序受到影響或破壞,需要城市管理專業(yè)部門處理并使之恢復正常的現象和行為的統(tǒng)稱。事件信息包括上報、核實和核查的信息。
(6)事件分類按照其性質和特點劃分,城市管理事件大類分類包括市容環(huán)境、宣傳廣告、施工管理、突發(fā)事件、街面秩序和擴展事件。
(7)有效信息指除去差錯信息、模糊信息、虛假信息、同一事/部件重復上報等后的真實可用信息,是可予立案的事件信息和部件信息。
(8)差錯率計算方式:不可立案信息/上報信息總數×100%。
(9)巡查密度是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巡查規(guī)定區(qū)域的覆蓋率。間隔密度合格率=(1-被抽查不合格采集員數/該采集公司采集員總數)×100%。
(10)定量基數:指每年(按365天計算)投標人上傳有效案卷的累計總量。
為保證數據采集質量,制定以下指標:
定量下限指標:一年必須保證上傳有效數據量不低于15萬件;
定量上限指標:一年必須保證上傳有效數據量不高于30萬件;
(11)要求具有對少量部件移位、增刪等問題快速普查地理位置的資質和能力。
(12)要求定期對信息采集員負責的工作單元格進行輪換。
(13)要求定期向采購人提供階段工作總結報告。
(14)要求具有完善的信息采集員管理系統(tǒng),以能實現與數字城管系統(tǒng)的無縫對接。
六、“信息采集器”(“城管通”)的管理
(1)合同簽訂后,中標單位在五天內,按中標信息采集區(qū)域涉及的社區(qū)、城中村,以每個工作單元配置一部的比例(如每工作單元超過40個萬米單元格的,可酌情增配),再加以比基數另贈10%管理專用機,足數領取“城管通”,并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抵押金;“城管通”所產生的無限通信服務費由采購人支付,但中標單位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通信。
(2)合同終結時,中標單位須如數將“城管通”以及相關附屬設備返還,每少一部按有關規(guī)定比例(含電池、GPS、內存卡、充座等附件)賠償。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城管通”外觀破損或影響功能正常使用的,中標單位將足額支付修理費用;采購人應返還“城管通”抵押金。
(3)中標人應制定“城管通”管理使用辦法,從制度上保證“城管通”的正常使用。
(4)要按照采購人提供的“城管通”設定的工作區(qū)域,落實專人使用,并按正點率和全覆蓋的要求,在合同簽訂一個月內提供各工作單元的巡查行徑路線,并定人定機上報名單。
七、采集隊伍的組建
(1)中標人必須保證信息采集員人數不低于120人。
(2)中標人必須保證,信息采集員學歷不低于中專、高中、
(3)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后10日內要求按照投標文件的承諾,完成信息采集隊伍的組建。并向采購單位上報信息采集員花名冊,一年內人員變動率不能超過12%。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確保此項目標實現的科學、合理的實施方案。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信息采集員平均工作強度,工作休假管理制度,月工資、績效考核制度,勞動保障相關管理辦法等,未提供者評標委員會有權評定其為無效投標。
(4)項目實施期間,中標方必須為信息采集員按時足額繳納五險及工作范圍內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還應負責信息采集員工作所必須的勞保用品。應符合我國《勞動法》第五章有關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規(guī)定,中標方支付信息采集員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所需費用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假如中標單位與信息采集員等工作人員產生勞務糾紛,由中標單位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