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械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受民政部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對民政信訪信息系統(tǒng)建設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 民政信訪信息系統(tǒng)建設項目
項目編號: B0708-CMC16N8005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徐滌菲
項目聯系電話:010-68991681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民政部
地址:北京東城區(qū)北河沿大街147號
聯系方式:孫茜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中國機械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徐滌菲 010-68991681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阜成門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西塔樓22層
一、招標項目性質、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者招標項目的性質:
項目名稱:
民政信訪信息系統(tǒng)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萬元):150
二、供應商(或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對同一包進行投標;按本招標邀請的規(guī)定成功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須具有軟件企業(yè)認定證書;投標人須具有CMMI成熟度3級以上(含3級);投標人需提供以下證明文件:(1)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2)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投標人為事業(yè)單位的)(3)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4)近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記錄;(5)近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稅收繳納記錄;(6)投標人的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或銀行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原件 (銀行存款證明無效)或復印件加蓋公章;(7)軟件企業(yè)認定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8)CMMI成熟度3級以上(含3級)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9)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2、投標人如為代理商,須提供供應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3、投標人不應與“在本次招標中,為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格、評標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隸屬關系和利益聯系。4、只有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投標人才能參加投標。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150.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6年06月17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26日 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阜成門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西塔樓2201室
招標文件售價:¥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有興趣的投標人可從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6日期間的每個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時間),到招標代理機構地址購買招標文件?,F場購買招標文件的,購買人應出示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及購買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以電匯方式購買招標文件,匯出賬戶應為投標人基本賬戶,不接受個人賬戶匯款。
四、投標截止時間: 2016年07月08日 09:30
五、開標時間: 2016年07月08日 09:3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阜成門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西塔樓402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投標文件應于2016年7月8日當天,上午9:30(北京時間)前遞交到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西塔樓402會議室。投標人應在遞交時填寫投標文件遞交登記表。不接受郵寄遞交方式。
定于2016年7月8日9時 30分(北京時間),在上述地址舉行開標儀式。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本項目招標公告及中標結果將在中國政府采購網 (http://www.ccgp.gov.cn)以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刊登。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機械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西樓2201室
郵 編:100037
聯 系 人:蔡佳琛/徐滌菲
電話:(010)68991533/68991681 傳真:(010)68326120
電子郵件: xudifei@cmc.genertec.com.cn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yè)部
開戶名:中國機械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人民幣賬號:7783 5000 8269
行號:1041 0000 0045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